平博环旭电子(601231):“环旭转债”可选择回售

  新闻资讯     |      2024-03-04 04:03

  平博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
  ? 风险提示: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2.00元人民币/张(含当期利息)卖出持有的“环旭转债”。截至目前,“环旭转债”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,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,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。

 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1年 3月 4日公开发行了3,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,至 2024年 3月 3日发行时间将满三年。根据公司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(以下简称“《募集说明书》”)的约定,“环旭转债”选择回售条款生效。现根据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的规定和公司《募集说明书》的约定,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“环旭转债”持有人公告如下:

  本次可转债发行满三年时,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平博,即有权将其持有可转债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 102.00%(含第三年利息)回售给公司。可转债持有人在选择回售条款的条件满足后,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选择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;在选择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,不再享有选择回售条款所约定的权利平博。

  “环旭转债”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。“环旭转债”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,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。

 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,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,方向为卖出,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。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,可于次日继续申报(限回售申报期内)。

 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“环旭转债”,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,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4年 3月20日。

  “环旭转债”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,但停止转股。在同一交易日内,若“环旭转债”债券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,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。

  回售期内,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,000万元人民币,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,待回售期结束后,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,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“环旭转债”将停止交易。

  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2.00元/张(含当期利息)卖出持有的“环旭转债”。

  “环旭转债”截至 2024年 3月 1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,投资者选择回售预计将会产生投资损失平博,提请投资者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。